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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修、免考的总学分不超过应修总学分的30%(原人大毕业学生不超过50%)
一、代修:在课程未选的状态下方可申请代修。
1、高中起点专科:入学时年龄满28周岁可办理《大学英语(一)、(二)》的代修;
2、高中起点本科:入学时年龄满40周岁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,可办理《大学英语(一)、(二)、(三)》的代修;
3、专科起点本科:入学时年龄满40周岁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,可办理《大学英语(三)》的代修。
二、免考:必需在课程已选状态下方可申请免考。
申请学院教学计划相应课程免考办理条件如下:
1、自考成绩、专科或本科在校成绩
2、CET-4,PETS-3,学位英语合格证书
3、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CPA取得单科或全科合格证
4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
5、通过全国统考的相应课程
注意:上述成绩或证书自取得之日起六年内有效!
三、免修(只适用高升本、专升本、本科第二学历层次):符合统考免考,可办理学院教学计划中相对应课程的免修,免修必需在课程未选的状态下方可申请。
全国统考免考办理条件如下:
1、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;
2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证书;
3、CET-4或PETS-3及以上证书,省级学位英语考试证书 (2006年1月1日前获得的四、六级证书仍然可免考;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四、六级考试,成绩达到420分可办理免考。)
注: 全国统考科目如下:
1、我院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为:
《大学英语(B)》、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。
2、高中起点本科汉语言文学的统考科目为:
《大学英语(B)》、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、《大学语文A》。
3、 高中起点本科法学专业的统考科目为:
《大学英语(B)》、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、《大学语文B》。
4、高中起点本科其它专业的统考科目为:
除《大学英语(B)》、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外,再任选《高等数学(B)》或《大学语文(B)》进行统考。
四、以下各项办理方法如下:
带上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,工作时间到服务中心填写申请表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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